2009年春季网上教学活动工作计划
为帮助学生消化,理解、巩固、加深所学课程之目的,开放教育的学生必须完成一定量的作业。为进一步加强作业管理,切实提高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1、面授辅导教师布置作业的依据是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,并兼顾中央电大、省电大布置的作业及形成性作业册上的作业,以学生能达到本门课程教学目的为原则。
2、形成性作业每学期根据教学进度分两至三次批阅,其它形式作业应在作业布置后的两周内完成并提交,未按时提交的,按缺交作业处理。
3、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,严肃认真、一丝不苟地及时批阅作业。要做到有改错、有评语、有成绩,严禁不批或敷衍。
4、平时作业成绩的评定采取任课教师责任制。任课教师评定成绩必须依据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、质量据实评分。作好批改记录,实事求是给出成绩。突击完成作业或抄袭作业,成绩无效。
5、任课教师需在课程结束时(最晚不超过18周)填报平时作业成绩单(其中过程学习占40%,作业成绩占60%),一式三份(百分制),经教学部审查签字后,交考务办成绩方为有效。
6、计入期末课程总成绩的作业、批改记录、成绩单等辅导教师要妥善保管,以接受中央电大、省电大检查(开放教育各科作业要保留一学期)。
7、教学部将根据教学进展情况,随时进行作业抽查,以了解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和教师作业批改情况,并填写作业抽查记录,存档备案。
8、 对教师批改作业不认真、不及时、不实事求是评定成绩者,依据教师工作量计酬办法扣发相应工作量。


